长汀职专建设节约型校园的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精神,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勤俭节约办教育建设节约型校园的通知》、《中共龙岩市委教育工委、龙岩市教育局关于勤俭节约办教育建设节约型校园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要求
通过建设节约型校园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增强师生树立勤俭节约意识,养成勤俭节约习惯,促进师生健康成长,促进学校节约能源资源,降低成本,促进提高办学效益,促进全校形成勤俭节约的文明风尚的形成,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美丽中国的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二、具体措施
1、水电工作(责任部门:总务处、学生工作处)
①总务、督导部门要加强校园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②各处室应做到人走灯熄,尽量少开空调。
③财务室对每月水电应及时清理,发现异常及时反馈。
2、办公用品(责任部门:各处室)
①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采购制度,杜绝超标配置办公设备等。
②力争办公用品实行期初一次性询价或邀标采购,降低成本。
③切实执行节约用纸,尽量实行无纸化办公。
④总务部门抓好印刷质量关,节约用纸。
3、公务接待(责任部门:办公室、财务室)
①原则上不安排本县人员住宿和用餐。
②对外接待实行对口接待,一律实行工作餐,不上酒,不上烟,标准不超过上级有关规定。
③不准以任何名义赠送礼品、纪念品、土特产。
4、实训、实习用品(责任部门:教务处、总务处)
①部门应在每个学期期末对下学期,实训、实习耗材、用品等提出计划,经校务会讨论研究后,一次性或分阶段采购。采购工作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组织询价,邀标等,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降低费用。
②各实训场所负责人应认真履行职责,物尽其用,用尽其能,确保安全,及时维护,降低修理、维护费用。
5、财产管理(责任部门:总务处、财务室)
①有关人员严格执行《长汀职专财产管理制度》,学生工作处、总务处应对学生宿舍、班级财产、处室财产等勤检查,对人为损坏的及时清理赔偿,降低维护费用,财务室应及时反馈赔偿金缴交情况,督导部门及时督查。
②有关部门每学期结束应对财产及时清理,按时督促借用人归还。
6、基建维修(责任部门:总务处)
①校舍建设项目严格控制造价标准,不搞豪华装修,杜绝“豪华办公楼(室)”等。
②基建、维修实行预算(中介、询价、邀标)→审批→实施→预结算→公示→付账。
7、食堂(责任部门:德育处、总务处)
①加强对学生“光盘行动”、文明用餐教育,杜绝浪费现象。
②加强对伙食成本核算及成本管理。
8、车辆管理(责任部门:办公室)
①凡因公使用车,应事先到办公室填写“派车单”,经领导审批后派车。
②车因故障需修理,应先办理申请单后到定点修理厂修理,报销费用时,应有清单。
三、落实措施
1、各部门、处室应高度重视勤俭节约办教育,建设节约型校园工作。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厉行勤俭节约。
2、学校执行建设节约型校园工作情况纳入教职员工、各处室的考核。
3、督导室加强检查、督导,对浪费现象严重者按《长汀职专教职工工作问责制》处理。
4、财务室对违反规定的开支不予报销,同时报督导室按《长汀职专教职工工作问责制》处理。
长汀职专
二○一三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