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福建教育学院长汀职专教学点2009级
学前教育大专自考毕业生审核工作的通知
接省教育考试院通知,2013年的自考毕业生审核报名工作分为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毕业生毕业时间为6月30日和12月30日,上报材料时间分别为3月下旬和10月中旬,为了做好我校2009级自考衔接学前教育专业的毕业生审核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流程通知如下:
一、上报对象:经过正式注册的公办全日制中职在校生并已取得中专学历,修完全部教学计划、所有考试成绩合格(3门沟通课程、9门衔接课程、3门核心课程,其中沟通课程中的《计算机基础》、衔接课程中的《学前儿童美术教育》须有理论和实践两次成绩)的在校生,考试成绩不全的学生不能上报。
二、上报材料:
1.中职校中专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2.毕业生申请表两份(须盖章),一份中职校存档,一份上交教育学院。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毕业鉴定表两份(须盖章),一份中职校存档,一份上交教育学院。
5.材料上交时间:上半年3月28日前;下半年10中旬日前,
附件一:毕业生鉴定表
附件二:毕业生申请表
附件三:自考报到证领取手续
联系人: 吴金火(18959087625)
廖斌(18006972556)
林含(18065978206)
长汀职专培训处
2013年3月6日